(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转发闽建人〔2019〕7号文件的通知
转发闽建人〔2019〕7号文件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建人〔2019〕7号)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政工专业职称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7月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湖东路165号华闽大厦9层。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附: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2018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今年5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省省直厅局、省属企业、省重点建设高校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燃气工程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四)凡符合《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的,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1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任职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三、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从首页“网上办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点击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后,进行注册、登录。
2.表格打印。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并提交申报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5月2日-7月7日。
附件:1.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2.土建专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附件1
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
1.委托评审函一份。由省直厅局、省属企业、省重点建设高校职改办出具。在同一份委托评审函委托多名人员的,申报者须每人复印一份。工作单位为分公司的,须以总公司名义申报。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一式三份,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复印件无效。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打印)一式三十份,一律用A3纸打印(请勿装订、折叠)。
4.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复印件。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学历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不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凡在职参加学习取得学历的,要提供前置学历复印件,并在简明表学历栏目中,按毕业时间顺序从低到高学历依次注明。
5.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聘任书或聘约合同复印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近几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硕士毕业提供2017-2018年度;本科毕业提供2015-2018年度;专科毕业提供2014-2018年度)。
7.任现职以来近几年接受继续教育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硕士毕业提供2017年至今共180学时;本科毕业提供2015年至今共342学时;专科毕业提供2014年至今共414学时)。
8.按闽人社发〔2016〕3号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使用范围。
9.提供至少两项开工时间在任现职后担任本专业技术人员的已竣工验收合格(设计类审查合格)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如:申报施工类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若技术职务未能在竣工验收报告中体现的,应补充人员配备情况表、项目(单体工程)或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等;申报设计类须提供审查合格书和报告书(不需要报审的专业除外)、设计目录、图纸等;其他类提供关键的证明材料,证明担任本专业技术人员】。若有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方面的获奖证书、获奖证明,须提供盖有公章的复印件。
10.提供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并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建成或已实施的。正式发表的需提供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提交多篇的选择一篇做为代表作。代表作和非代表作应同时在网络申报系统“论文”中上传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本次评审将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11.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应补充新的业绩,未补充新业绩的不予受理;其中论文评审结论不合格的人员再次申报时,还应补充新的论文或技术总结,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
1.申报人员应根据工作岗位确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可参照《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10〕10号)填写.
2.学历信息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核验(代表作复印件除外)。评审材料须经省直厅局、省属企业、省重点建设高校职改办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
3.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构、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
4. 在外省或部队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办理转确认后方能参评,原按规定参加的继续教育仍有效。
5.评审材料应按本附件第一大点的顺序整理并装入蓝色塑料档案盒,并将材料清单(附件3)贴在盒子封面。评审材料装订要求:本附件第一大点4-7项的材料按顺序用燕尾夹夹成册,第9项的业绩证明材料根据项目分别夹成册,业绩封面写明项目名称。
6.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评审人员的《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该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
7.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两年内不准申报,同时对申报者及所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记录档案。
8. 评审结果将在住建厅官网公布,办理证书事宜请与各委托机构联系。
附件2
土建专业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申报人单位(公章): 申报人身份证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工 作 单 位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何时、何院校、何专业,学制几年、何学历毕业、学历证书编号 (填写前置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行政职务 | 现技术职称确认时间 | 现技术职称聘任时间 | 任现职以来,近5年考核成绩 | 外语 成绩 | 申报何专业 | 申报类型 | |||||
任现职后工作简历 | 任现职以来近5年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要求充实连贯、按时排序) | 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著作、总结、报告 | |||||||||||||||
起止时间 | 工作单位 | 主要专业技术工作、职务 | 时间 | 项目 | 规 模(结构、层数、面积) | 职务 (地位与作用) | 进度 | 效果 |
代
表
作
| 题目 | 何时刊登于何刊物 何刊号 | ||||||
专业类型 | |||||||||||||||||
何 时 获 何 专 业 执 业 资 格 | 其他文章 | ||||||||||||||||
获 奖 情 况 | |||||||||||||||||
说明:1.申报专业应参照《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10]10号)填写。
2.代表作专业类型应根据文章涉及的主要内容确定,如建筑、规划、园林、结构、施工技术等。
3、本表一式五十份,用A3纸打印,请勿装订、折叠。
申报人联系电话(手机):
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提交份数 |
1 | 委托评审函 | 1 |
2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 3 |
3 |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 30 |
4 |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书编号) | 各1 |
5 | 现任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或聘约合同 | 各1 |
6 |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 各1 |
7 | 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 合1 |
8 | 业绩证明材料 | |
9 | 论文或技术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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