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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报送福建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4 22 : 03信息来源:福建国资人才 1635 浏览量 0 评论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接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职改办通知,我省2019年度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已开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4月20日--4月2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周末节假日除外),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附:


1、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化工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福建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福能职改〔2020〕5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试点龙头企业:


为做好福建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能源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从事采矿工程、坑探工程、选矿工程、矿井建设、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田地质、矿山地质、矿山测量、矿山机电、矿山机械、热能动力、热能控制、风力发电、电厂化学、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建材机械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闽人社发〔2019〕2号文规定的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均可申报评审能源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方式


采取网络化、信息化申报评审。通过福建省能源集团职称管理系统完成职称申报、材料初审和专家评审等工作。


申报人登录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www.fjcoal.com),链接人力资源→职称申报,完成注册登录、填写信息、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提交等程序。福能集团员工使用个人NC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初次登录应进行用户激活),非福能集团员工通过身份证号注册登录。系统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5日至4月15日。


三、应报送的材料


(一)登录系统录入信息资料


登录系统后,按照导航菜单提示完整、正确确录入各项信息、资料,生成《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二)登录系统上传附件材料


登录系统后,按照上传附件提示归类、规范上传以下各种材料。附件材料应为各种证书、证件、文件等原件扫描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打印材料扫描件(另有特别要求的除外),附件材料主要采用PDF格式,并按要求加前缀命名,每个材料要清晰完整(不得拆分逐页拍照上传)。


1.专业技术论文。提供独立发表的本专业技术论文1篇作为代表作(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供4篇,选择2篇作为代表作);在县属企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1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代表作。上传论文代表作隐去作者姓名、单位信息且不盖章的扫描件1份,与发表内容一致的word格式1份。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只需上传扫描件。


(1)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或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论文。本次评审拟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2)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和论文集等刊物上的论文以及刊用件一律不予认可。


(3)论文代表作应在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上查询认证,查询结果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截屏上传到系统附件中。


(4)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凡在教育部学信网上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或查询到的证书信息截屏)。在职学习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证明,并在简明表中“何时何校何专业何学制毕业”栏完整填写和注明自考、网络教育或函授及学历层次。


3.业务自传。能反映本人工作经历、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工作成果的业务自传。


4.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两项在任现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5.考核登记表。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2015-2019)考核登记表。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明。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


8.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哪条破格申报条款。


(三)报送纸质材料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厅、局、总公司(含试点龙头企业)职改办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县属单位的参评人员须注明)。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4份。应从系统上导出打印,保持纸质的信息内容与系统上的完全一致。双面打印、装订完好、贴足照片(福能集团员工可加附1张照片代办理证书使用),复印件无效。


3.《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4份。应从系统上导出打印,保持纸质的信息内容与系统上的完全一致。采用A3纸打印,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公章。


4.论文代表作的发表刊物1本。(学历破格以论文申报者应提供4篇论文的发表刊物)。


四、初审和公示


(一)福能集团员工申报评审,由所在法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经办人员登录http://10.1.12.15:83/网址对其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简明表》并在所在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的,由经办人在系统上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并提交上报。


(二)非福能集团员工申报评审,须按原有程序将申报材料报送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同意。申报者先在系统上完整、准确录入信息资料,然后下载打印《评审表》、《简明表》,经所在基层单位履行审核和公示程序后,与其它材料一并送主管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将相关加盖公章的材料扫描上传到系统附件中(包括盖完章的《评审表》、《简明表》等,证书、证件、文件等原件材料直接扫描上传),完成所有步骤后点击提交。


五、答辩考核


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1〕78号)规定,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具体答辩考核内容和时间另行通知),答辩考核时,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六、其他事项


(一)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应补充新的业绩和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和论文材料不予受理。


(三)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根据闽委发〔2016〕21号和闽人社发〔2016〕3号文件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用人单位可根据系列、专业、职称属性和岗位特点,自主确定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是否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


(五)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构“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申报参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材料。


(六)收费标准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执行。


(七)系统申报时间截止至2020年4月15日,逾期申报功能关闭。纸质材料应在4月30日前报送到位,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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