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交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交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专业职称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附:
1、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交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交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各单位:
2019年度省工程技术人员交通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议拟于2020年7月份召开。现将2019度年省工程技术人员交通专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汽车运输工程、船舶运输工程、道路与桥梁、隧道工程(含隧道与地质钻探)、港口及航道工程(含地质钻探、航标)、交通通讯与导航技术、港航安全技术与监督(含救捞)、筑养路设备维护与修理、港航设备维护与修理等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文件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应报送如下材料
1.《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1式25份,一律用A3型纸打印(不要装订、不要折叠);破格晋升的应在简明表中注明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条款;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2份;工程技术人员任期内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备案表》1份(以下简称《备案表》)
2.任现职期间,结合本专业实际独立撰写学术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1篇1式2份(论文要求打印,正式发表的需提供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内容需与本专业一致。
3.任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有效凭证(2016年前,继续教育应不少于72学时/年,根据闽人社文〔2015〕338号,自2016年起,应不少于90学时/年,可累计),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式1份。
4.毕业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只需提交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式1份。非全日制学历的要在简明表完整填写之前的学历,最高学历应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
5.任现职期间参加过两项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术工作或技术管理、技术服务工作的业绩材料和单位的有效证明。
6.破格晋升的应提供符合破格晋升条件的相应材料。
7.根据《关于调整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政策的通知》(闽人社发〔2016〕3号)精神,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使用范围。
三、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所申报的专业名称统一为: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桥隧工程、交通试验检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交通机电 、筑养路设备应用与管理、港航设备应用与管理等。简明表及评审表中申报专业必须为以上专业之一,申报材料所体现的工作业绩和论文须与所申报专业一致。
(二)备案表(“excel”格式,字体应为“仿宋GB2312 ,四号”)需刻录成光盘,并在光盘上注明作者姓名和申报单位。
(三)申报评审人员个人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和技术工作经历均应在本单位经7天以上公示(含7天)。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材料真实,符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四)上年度评审未通过再次申报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材料。
(五)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六)取得对应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条件的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分别按照闽人社发〔2019〕1号和闽人社发〔2019〕2号文执行。
(七)评审材料及各种复印件均应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评审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非省交通运输厅直属单位委托评审的,须出具省主管厅(局、总公司)的委托函。
(八)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九)评审收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十)申报者应于2020年3月5日-3月20日期间在福建省交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968980.com)进行注册、登陆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同时以图片形式上传电子文件。职称评审表格可从该网站的“职称评审——表格下载”中下载。
(十一)评审材料应于2020年4月6日至4月15日报送省交通运输厅职改办,逾期不接受。申报材料应用牢固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盒承装,按材料目录清单顺序整理装入牛皮纸档案盒,在档案盒正面贴上材料目录清单。申报材料不全、不符合规定的一律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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