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转发闽建人〔2020〕3号文件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建人〔2020〕3号)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专业职称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福建省国资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附:
1、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2019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将于今年5月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省省直厅局、省属企业、省重点建设高校从事建筑工程、建筑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程测量、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风景园林、城乡规划、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燃气工程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文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三)凡符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1号)文件中有关论文补充规定的人员,应列明符合的条款和具体项目、奖项与论文的替代关系。
(四)凡符合《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1号)文规定的,取得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16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聘任相应的工程技术职务。其中,对于取得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建筑师、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对于取得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建造师或二级造价师资格的人员,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
二、任职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评审收费
评审费按闽价费〔2008〕361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从首页“网上办事-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点击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后,进行注册、登录。
2.表格打印。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并提交申报后,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
3.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5月13日-6月30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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