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专业中级职称)转发闽建人〔2023〕6号文件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现将《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建人〔2023〕6号)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土建专业职称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4月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联系电话:0591-87873890、0591-87841468。
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
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建人〔2023〕6号)
省直有关单位,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2022年度工程技术人员土建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
(一)凡在我省省直厅局、省属企业、省属高校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含装配式建筑、BIM)、建筑装饰设计施工、建筑智能化设计施工、建筑设备安装施工、建筑机械施工、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风景园林设计施工、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岩土工程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工程检测、工程造价、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和闽人发〔2002〕154号、闽人发〔2004〕144号、闽人发〔2004〕145号、闽建人〔2013〕40号、闽政办〔2016〕1号、闽人社发〔2019〕1号、闽人社发〔2019〕2号、闽人社发〔2021〕1号文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中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二)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任职截止年限
申报人员任职年限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学历、业绩、代表作等申报材料不迟于该时间。
三、申报专业
申报人员根据从事工作岗位和业绩选定相应的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名称参照《土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专业指导目录》(闽建人〔2010〕10号)填写。
四、申报程序
职称申报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登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从首页标题栏“行业管理-建设人才-培训教育”中点击进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申报系统”后,进行注册、登录、填报。2.网上信息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如有错误可撤回修改),打印《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申报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封面》。3.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3月25日-4月25日。
(二)逐级现场审核1.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所有申报材料须本人诚信承诺并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并盖章,用人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在《评审表》中的“基层单位推荐意见”内注明:经公示(某年某月某日至某日),材料真实无异议,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同意推荐。2.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推荐。评审材料须经省直厅局、省属企业、省属高校职改办审核,并在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3.住建厅职改办现场审核。对申报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需要补件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补齐,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
附件:
报送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人员应报送的材料1.委托评审函一份。由省直有关厅局、省属企业、省属高校职改办出具。分公司人员须以总公司名义申报。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盖章,复印件无效。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由网上申报系统生成)一式三十份,A3纸打印,封面盖章,复印件无效。4.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含注册证书)、获奖证书、获奖证明复印件。2002年后在国内取得并可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学历可只提供证书号,无需提供学历原件或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认证证明;不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须提供毕业学校联系方式或能够有效证明其学历真实性的其他材料。凡在职参加学习取得学历的,要提供前置学历复印件。5.现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聘任书或聘约合同复印件各一份。6.任现职以来近几年《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硕士毕业提供2021-2022年度,本科毕业提供2019-2022年度,专科毕业提供2018-2022年度。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含不定档次)的当年不得参加评审,其中: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一年申报;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任职年限要求相应延迟两年申报。7.任现职以来,每年接受专业继续教育90学时证明材料,其中:公共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硕士毕业提供2021-2022年度,本科毕业提供2019-2022年度,专科毕业提供2018-2022年度。8.按闽人社发〔2016〕3号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使用范围。9.提供两项在任现职后开工,2022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合格(设计类审查合格),担任技术人员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例如:申报施工类必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不足证明的补充提供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经备案的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表等;申报设计类必须提供设计目录、图纸、审查合格书和报告书(不需要报审的专业除外);申报管理类必须提供专业报告,如竣工验收报告、检测报告、监督报告、预决算报告等。10.提供任现职以来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并独立撰写的专业技术论文或技术总结(非工作总结)1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涉及到的工程必须是建成或已实施的。正式发表的须提供期刊原件和论文复印件,提交多篇的选择一篇做为代表作。代表作和非代表作应同时在网络申报系统“论文”中上传电子版(要求Word格式)。本次评审将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11.往年评审未通过人员再次申报时,应补充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二、申报材料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1.根据省政府有关高等院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机构、中小学、中职校(含技校)“评聘合一”的规定,凡我省上述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提供相关空岗证明。2.在外省或部队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需要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由当地人社部门办理转确认手续后方能参评,原聘任年限和按规定参加的继续教育仍有效。3.申报材料装订要求:按本附件第一大点的顺序摆放,第2项评审表左侧上下装订成册,4-8项夹在一起,第9项的业绩按项目夹成两册,业绩封面写明项目名称,本人签字处用铅笔圈出并折页,一并装入蓝色塑料档案盒,并贴上封面(系统打印)。4.职业道德操守纳入职称评价内容,申报人员应强化职业操守,诚信执业,对申报的材料应实事求是,确保真实有效,若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对用不正当或非法手段骗取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职务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和所聘职务,在两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3年。5.评审结果将在我厅官网公示,办理职称证书事宜请与各委托机构联系。评审材料后续统一寄回,通过人员请妥善保管好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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