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茶高级职称)转发闽农职改〔2023〕2号文件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农职改〔2023〕2号)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土建专业职称书面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3年7月3日--7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联系电话:0591-87873890、0591-87841468。
福建省农业技术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
报送2022年度制茶高级工程师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农职改〔2023〕2号
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业农村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
为了做好2022年度全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与范围
(一)凡在我省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制茶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闽人发〔2013〕6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凡在我省从事茶叶生产、加工等工作,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台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具备工程技术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即符合闽人发〔2013〕69号、闽人发〔2008〕70号文件的规定,均可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任职年限计算
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答辩
申报人员均需答辩,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采用自我介绍、现场抽题答辩、评委问询、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方式由省制茶工程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关于报送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要求.doc
附件:2.申报制茶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简明表、材料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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