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转发文件的通知
各代理单位、各代理人员:
现将《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转发如下,凡人事档案委托我中心进行人事代理,且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时间可进行申报。申报评审企业职称纸质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至我中心进行初审。集中受理申报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日--4月2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受理地点:福州市东大路88号建闽大厦11层。联系电话:0591-87841468。
福建省林业局职称改革办公室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
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社局、林业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资源生态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报送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和范围
1.凡在我省企事业单位中直接从事营林、森林保护、林草产业科技、林草工业、森林经理、园林绿化等林业类专业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符合《福建省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闽工信职改〔2023〕19号)和《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规定条件,均可申报评审。
2.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可根据《关于开展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点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8〕70号)规定的条件,自主申报评审。
二、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为推进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本次申报要求采取纸质材料报送和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报送的方式同步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1)纸质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1.各设区市参评人员的纸质材料请向所在地设区市林业局报送
(2)其他说明
请各设区市林业局配合做好2023年度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纸质材料审核报送工作,并汇总报送参评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至省林业局职改办邮箱lytrjc@126.com。各设区市林业局材料受理时间和方式由各地自行确定发布。
三、任职时间计算
申报工程技术人员林业专业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计算年限为取得本系列中级职称后至2023年12月31日,任职年限计算为担任中级职务后至2023年12月31日。
四、答辩考核
凡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答辩考核,答辩范围为论文代表作内容、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情况、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答辩对象应准时到场,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其申报材料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五、其他事项
1.各设区市林业、人社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为主要标准,重基层服务,重日常业绩,切实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
2.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过程中,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虚报业绩的;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让他人代写论文、工作总结、业务报告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在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在3年内不得申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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